为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效能,规范政府网站建设,积极运用技术手段强化日常监测防护,我局拟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2025-2026年度局网站及微信等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条件。
2.具有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等相关经验,有较强的团队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1.局官网前端维护、后台安全保障、日常内容丰富更新、网站考核以及官网专栏的排版优化、策划、设计与内容维护。采购周期内,运营期内网站累计阅读量超150万次。
2.局微信公众号日常内容编辑、更新、宣传、维护和日常监测,公众号专题的多媒体策划。运营期内微信公众号粉丝数同比增长10%、阅读量同比增长10%。
3.根据工作需要全年制作不少于2个PC端专栏、制作不少于3期在线访谈节目、不少于5个原创长图解海报(包括政策图解、数据图解等)、不少于3个政策类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同时在重要节点、重点活动上开展必要的宣传策划;
4. 运营期内在新媒体渠道上宣传推广局重点内容,全年不少于40篇;
5.提供日常舆情监测和咨询服务;
6.对局官网及历史存量内容进行安全扫描,并出具终版内容安全清查报告,每年不少于8次。重点排查内容包括:(1)涉及重大政治导向错误和意识形态安全问题;(2)涉及常用政治术语、官方表述等内容安全;(3)涉贪腐的前中央有关高级干部,涉贪腐的全省副厅级以上干部姓名;(4)涉黄、涉赌、涉毒、邪教、反动等有害外链;(5)错别字、错误标点符号等一般性差错;(6)公民手机号、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7.运营期内编制不少于48期《工信每周资讯》;
8.配合开展其他宣传工作。
四、工作时间
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具体以合同为准)。
五、工作经费
45万元以内。
六、验收方式
1.合同履行中期,受委托单位出具中期评估报告呈审核;
2.合同履行完毕,受委托单位出具结题报告呈审核。
七、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遴选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能证明本单位能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工作开展方式、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
(六)专职工作人员情况、参加项目人员情况;
(七)报价情况。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可光盘或U盘的形式)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单位骑缝章,于2025年8月26日18:00前送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或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封面请注明“2025-2026年度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报价材料。不接受传真或电子等其他方式的报价。
九、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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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