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商合发〔2025〕207号)以及《广州市支持中小企业出海“扬帆启航”专项服务行动方案》,为整合服务资源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出海拓展海外市场,我局拟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广州市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对接活动的辅助执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对接活动辅助工作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项目承担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项目专案小组,由客户服务、文案、策划、设计制作、活动执行等专业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向我局负责,与我局保持紧密联系;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活动辅助执行能力,能够保障活动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完成广州市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对接活动的辅助执行工作,具体包括:
1.活动物料制作;
2.活动现场、企业展位设计及布置;
3.活动现场辅助执行及全程管理。
(二)相关要求
质量要求:受委托机构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协作,保持严谨专业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活动顺利举办;
交付时间:于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委托事项;
验收方式:由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五、报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9.8万元,报价不得超过该金额。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物料制作费、展位设计费、现场布置费、主持人劳务费、现场执行管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材料提交
有意向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须包含但不限于):
1.单位情况简介;
2.报价函(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
4.报价清单(附件3);
5.廉洁诚信承诺书(附件4);
6.活动执行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执行流程、保障措施等);
7.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广州市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对接活动辅助工作项目”。请于2025年11月28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支付方式
项目验收完成后,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项目款项。
八、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
1.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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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